塘下镇中心小学第三届 “书香家庭”书香少年评比方案
一、活动宗旨
原国家教委主任柳斌曾指出:“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学生,是一个没有发展的学生;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家庭,是一个平庸的家庭;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学校,是一个乏味应试的学校;一个不重视阅读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读书,像呼吸一样自然;读书,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读书,丰盈我们的生命。”这是我们塘下镇中心小学全体师生努力追求的目标。
为了不断激发我们塘小人读书、爱书、藏书、用书的热情,为了推进全民读书的热情,我们塘下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书香家庭”“书香少年”的评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二、评选条件:
1.读书氛围:
①家庭藏书量在100册以上的(含100册,零散的报刊、教科书、经营性图书除外,数字图书可供参考);
② 家庭读书环境良好,读书氛围浓厚,家庭成员读书投入积极;
③家庭成员关系和谐、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乐于向社会捐献或开放个人藏书,社会效果明显。
2.读书成效:
①家庭成员在阅读的道路上有感人的“读书故事”,或有通过阅读改变生活成就梦想的动人“阅读事迹”,有亲子阅读卡,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读书博客等;
②家庭成员能经常利用各类图书馆资源,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具有示范作用的家庭;
③家庭成员在有关阅读方面能取得显著读书成果。(如在读好书征文比赛、学业创优、事业创新等方面,有荣誉证书、奖牌、论著、科研成果等实证)
三、评选活动程序及方式:
1.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教科室和德育处联合举办。
2.评选办法
1-5年级各班对照评分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采取他人公认、自我推荐等方式,各班推选出一个书香家庭和一名书香少年。
四、评选时间:
从4月23日开始推荐, 5月25日前上交相关材料,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奖励方式:
对获得“书香家庭”“书香少年”称号的,学校将在大会上进行表彰,授予“书香家庭”和“书香少年的”标志牌并给予书籍的奖励。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