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表时间:2021-05-28 分享到:


 

 


            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1〕203号)、《塘下教育学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塘教〔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晓明

副组长:董定伟、翁金环、林胜勇、胡亦楷

成员:鲍奉慧、陈豪、虞上锋、涂东芳、潘霄鹤、池一平、吴一锚、许孝瑞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执行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二)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学校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2021学年塘西社区、岑头村、上金村原籍的适龄儿童(借读);邵宅社区、张宅社区出嫁女的适龄儿童;邵宅、张宅集体经营户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

(二)学校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1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网络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在界面上方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依次选择温州市瑞安市,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其中,如需填写不动产证号码(房产证号码),请在证件中找到“不动产权第00XXXX号”,正确填写数字号码即可。

方法二: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其中,如需填写不动产证号码(房产证号码),请在证件中找到“不动产权第00XXXX号”,正确填写数字号码即可。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学生(家长)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2021年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执行瑞安市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政策。

附:学校招生基本流程

学校范围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全市公民办学校

第一阶段公民办学校网络同步报名

小学为6月2日4日

第二阶段公办学校网络补报名

(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小学为6月13日21日

全市公民办学校

资格信息查验

1.民办学校为6月5日-6月9日

2.我校现场资格信息查验为6月27日

全市公民办学校

1. 第一轮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2.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录取。           

按民办学校招生日程安排执行

3.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录取及超计划数学校超计划学生统筹;

4.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公办学校。

7月3日-7月10日

城区公办学校

第四批报名录取

7月11日-7月14日

公办学校

第一、二批补报录取

7月15日

除城区之外的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四批报名录取

7月16日-7月19日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资格信息查验。

2021年度招生采取前三批同时报名,分批依次录取,分批公示的办法。现场资格信息查验时间:6月27日。需携带的资格查验材料:

1.     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户主、父母、儿童本人的页面);

3.施教区内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无需提供;

4.邵宅、张宅社区出嫁女子女,需再提供:

(1)其母亲与外祖父或外祖母户籍关联的材料;

(2)外祖父或外祖母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5. 塘西社区、岑头村、上金村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原籍证明,如田证或祖辈户籍(非外迁入)等材料;

6.邵宅社区、张宅社区内集体经营户子女的材料见“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说明”第十条要求;

7.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招生程序及方式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等)的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学校采取分层次、分区域公开报名,独立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塘下学区范围内每一位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第四批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学校报名。具体实施程序按《塘下教育学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塘教〔2021〕17号)文件执行。

5.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由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第四批第一轮:

1、报名对象。塘下镇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父母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第四批第一轮报名:拥有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违章房产;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产; 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全额期房(包括本人)以及为所在地受过表彰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塘下镇中心小学。

3、报名要求:带符合报名条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父母、儿童本人的页面)、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额期房业主子女报名需提供购房合同,以合同金额数据为准的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

4、审核录取:报名截止后,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本轮招录时,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全部录取;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学校将第四批第一轮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及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录取并公示:2021年7月17日。

第二轮:

1、报名对象:拥有瑞安市范围内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塘下镇中心小学。

3、报名要求:带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录取:报名截止后,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本轮招录时,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校剩余学额,学校全部录取;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间:第二轮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8:30开始在学校进行。学校将第四批次第二轮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和学校网站(或公告栏)予以公示。

六、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说明

(一)2021年塘下镇中心小学招生施教区范围:塘下办事处所属张宅社区、邵宅社区;2021学年塘西社区、岑头村、上金村原籍一年级新生可借读我校。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七)政策优待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本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1〕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1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施教区,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安置在本施教区的移民,其适龄儿童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学校报名。

3. 户籍在本施教区的残疾儿童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学校随班就读。

(九)2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20-60平方米房产取得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以前的,可以作为入学依据,2018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房产需三年及以上。

(十)在塘下办事处所属邵宅社区、张宅社区范围内经商租用以上社区集体经营场所的经营户子女,可到学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上二个社区集体签订租赁合同连续五年及以上,并提供租赁发票;在二个社区范围内居(暂)住连续五年及以上;具有塘下五年及以上有效工商执照;营业场所水电发票(对应年限)到学校报名。

(十一)邵宅社区、张宅社区二个社区已出嫁的女儿,其子女可以凭外祖父或外祖母的户籍和房产证(原籍双证),可到学校报名。

(十二)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学校就读,但不能参加第四批摇号入学。

(十三)学校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

(十四)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1】203号); 《塘下教育学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塘教〔2021〕1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招生计划

塘下镇中心小学2021年秋季计划招生8个班,共320人。

八、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本细则印发后上报塘下教育学区备案,核准后通过学校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布。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网址:http://txzzxxx.rajyj.com/col/col6674/index.html

(二)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学条件和年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学校不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在学段的中途扩班,不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不招收不足龄儿童。

(三)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提前圈定、选拔学生,不通过竞赛班”“重点班等诱导报名意向。严格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不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四)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该校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学校咨询电话:65368983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塘下教育学区:65353125、6535122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十、其他说明

本政策与原有文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小学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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